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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震告警訊息統一彙整專區

「災防告警服務」﹙PWS﹚氣象署「地震報告」下架說明

中央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
107年5月15日

  1. 「地震報告」自「災防告警服務」下架說明

    本署原透過「災防告警服務」﹙PWS﹚發布之「地震速報」與「地震報告」2項產品,近兩年實際運作的經驗顯示,部分有感地震事件雖達到「地震報告」發布條件,但未達「地震速報」發布條件,易致使用者誤以為地震發生後5分鐘收到的「地震報告」資訊,是地震發生後十數秒應該收到的「地震速報」資訊,引發預警時效過慢之誤解。
    有鑒於「地震報告」目前已可由氣象署官網、臉書報地震、手機APP、簡訊及傳真等多重管道取得,經考量實際震災應變需求及避免造成民眾誤會,自即日起停止「災防告警服務」之「地震報告」產品服務,惟仍維持原「地震速報」服務方式,於地震發生後快速通報預警資訊予社會大眾。

  2. 手機提醒地震速報示意圖 「地震速報」在「災防告警服務」持發布

       「地震速報」為本署「強震即時警報」的服務,乃「區域型強震預警」,其利用近震央少量地震訊號快速演算,提供距震央較遠地區預警,以利強震減災之緊急應變。

    1. 發布用途:震後約十數秒至數十秒發布即時預警資訊。近震央預警盲區內之使用者,收到預警資訊時已經或正在感受S波震動,而盲區範圍以外的使用者可進行即時應變,另系統設備可透由控制模組介接自動反應。
    2. 發布條件:當偵測地震規模5.0以上,且預估震度達4級以上。
    3. 發布範圍:針對預估震度達4級以上之縣市區域內手機發送警訊。
    4. 接收模式:接收到「地震速報」時,手機會強制發出警報音效,畫面也會自動同步跳出警示文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