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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震百問


57. 臺灣何以西部地區地震災害較嚴重?

臺灣西部地震災害特性

臺灣西部的地震活動因其震源較淺,且多發生在陸地,加以人口密集,所以較可能造成嚴重災害。例如1935(民國24,昭和10)年新竹-臺中地震、1964(民國53)年嘉義白河地震與1999(民國88)年集集大地震,皆造成慘重的災情。

西部致災三大關鍵因素 (補充解析)

震源深度極淺

西部地區之地震多源自地殼內部活動斷層之錯動,震源深度通常僅十餘公里。地震波未經長距離之能量衰減即直達地表,導致地表承受極大之破壞力。

震央多位於陸地

震央大多位於島內陸域正下方,缺乏海洋水體或長距離岩層作為能量緩衝,震波往往直接且強烈地衝擊震央及鄰近區域之各式建築結構物。

政經與人口高度密集

西部平原為我國人口稠密與工商建設高度發展之核心地帶。建築物與基礎設施分布密集,使得實體災損與社經衝擊被顯著放大。

西部歷史重大震災案例

1935 民國24 / 昭和10

新竹 - 臺中地震

1964 民國53

嘉義白河地震

1999 民國88

集集大地震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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