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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震百問


48. 中央氣象署如何發布地震消息?

地震資訊發布

中央氣象署自1991(民國80)年開始啟用最新式完全自動化之即時遙測地震系統,當有近地有感地震或較大遠地地震發生時,即刻由數據專線傳送回各站所接收的地震資料,經電腦即時地計算出震央位置、震源深度、規模等,發布有感地震報告(如下圖)或遠地地震報告,並透過大眾傳播媒體(各新聞機構、廣播電台及電視台)、便捷的電信設備(166、167語音系統、手機簡訊、傳真)及無遠弗屆的網際網路(網頁、電子郵件、社群網路),使防救災單位與一般民眾儘早獲知地震消息。以目前中央氣象署之地震速報時效,平均約可在地震發生後5至10分鐘,即完成有感地震報告製作並對外發布。

發布流程與系統特色

即時遙測與自動運算

當有地震發生時,各測站接收之地震資料即刻由數據專線傳送回中心,並經由電腦系統自動且即時地計算出震央位置、震源深度與規模。

全方位資訊推播

地震報告完成後,將透過大眾傳播媒體、便捷的電信設備及網際網路同步發布,確保防救災單位與一般民眾皆能儘早獲知相關消息。

5至10分鐘極速時效

以目前中央氣象署之地震速報技術,平均約可在地震發生後五至十分鐘內,即完成有感地震報告之製作並對外正式發布。

民國88年9月21日集集大地震之地震報告

民國88年9月21日集集大地震之地震報告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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